台湾男子虐待致死儿子案引发争议,量刑问题成焦点
台湾一男子因残忍虐待并导致儿子死亡被判刑,但量刑结果引发争议,该男子因虐待行为严重违反人权和社会道德,被法院依法惩处,关于判决是否足够严厉,社会各界存在不同看法,此事件再次提醒社会关注家庭暴力和儿童保护问题,呼吁加强相关法律的执行和监管力度,保护弱势群体免受伤害。
一名两岁男童因遭受其生父长达三个月的虐待,最终导致胃破裂死亡。然而,施暴者仅被判18年有期徒刑,这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质疑。
我是周兆成,最近台南这起虐童案的判决与犯罪手段之间的巨大反差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发生在2023年,而台湾在2025年7月才通过《虐杀婴幼儿罪》修正案,明确7岁以下幼童遭虐杀最高可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由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法院只能依据旧法,以“成年人故意对儿童伤害致死罪”判处18年。从法律技术层面看,这个判决符合程序规定,但公众对此感到愤怒,因为手段的残忍程度与刑期严重不匹配,反映出旧法对亲权施暴的量刑存在偏差。
对比同类案例,这种失衡更加明显。2023年,一名保姆因虐待1岁男童115天被判处无期徒刑;2024年,台中一名父亲将6岁儿子泡热水箱淹死,被判16年。而在内地,这类案件的处理更注重“罪刑相适应”。例如,山东威海一名5岁男童被虐致死,施暴者被判处死刑;12岁女孩遭继母虐死,二审维持了死刑判决,生父也因纵容虐待获刑五年半。这些案例显示,无论施暴者是亲属还是他人,内地司法系统更重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在本案中,生父的虐待持续三个月,酷刑花样翻新,男童全身遍布新旧伤痕,最终因胃部被捶破而死亡。这种残忍程度甚至超过其他类似案件,但刑期却仅比热水箱案多两年。这种差距的根源在于旧法对“亲生父母施暴”存在隐性宽容,常将极端虐待模糊为“管教过当”,导致量刑时不自觉降低标准。孩子的生命权不应因施暴者是生父而打折扣。
更令人揪心的是,这起悲剧本可以避免。这名男童早在2022年就因疑似受虐被家防中心安置,但在2023年7月又被强行送回施暴家庭。返家后三个月内,社工本应每月家访两次,实际上仅成功两次,多次被父母以“有事外出”推脱。这表明儿童保护的社会福利机制存在失效,事前预防缺位、事中干预无力,最终只能靠事后追责弥补,但逝去的生命再也无法挽回。
公众质疑18年刑期过轻,本质上是在呼吁“罪刑相适应”,也是在反抗“亲权凌驾于儿童人权”的落后观念。亲生父母的身份本该是保护的屏障,旧法的局限不能成为残忍犯罪的避风港。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snsp.net.cn/snsp/1338.html发布于 2025-12-11 14: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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