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家门口被害案一审即将宣判,母亲悲痛回忆遇害过程,维权成其生活唯一动力
关于“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被害案”,即将迎来一审宣判,母亲在回忆女儿遇害过程时情绪失控,表示她活着就是为了给女儿维权,这起悲剧令人痛心,希望法律能够严惩凶手,为受害者家属带来公正的裁决,此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对于家庭安全和司法公正有着更高的期待。
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12月20日,“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被害案”一审将在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6月9日,成都市郫都区一小区内,35岁女性住户梁某滢持刀闯入27岁女子王紫雅住所,对其捅刺致死。
起诉书显示,经鉴定,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公诉机关认为,梁某滢无故滋扰他人并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庭审过程中,梁某滢的精神疾病认定一直是庭审焦点。梁某滢多次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受害人母亲王女士及其代理律师也均表示,不认可梁某滢的精神疾病认定。
12月20日中午,在宣判前王女士接受了媒体采访,其间王女士回忆起女儿遇害的过程,情绪几度崩溃,放声痛哭。她表示,多年来自己和女儿相依为命,女儿孝顺懂事,本来日子应当平稳前进,结果因为素不相识的梁某滢行凶,她白发人送黑发人。“我曾多次想过轻生,但我是女儿唯一的直系亲属,活着的唯一目标就是为女儿维权。”
王女士表示,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一年多,由于案情在网络有很高的关注度,也出现了部分攻击她及其律师的帖子,对此他们已经收集了相关证据,并提交公安机关。
本案已经历多次庭审,每次庭审王女士都不可避免回忆一次伤痛。对于一审宣判结果,王女士仍坚持她一直以来的诉求,要求判处梁某滢死刑。此外,她猜测宣判后被告人可能会上诉,她也可能寻求抗诉。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snsp.net.cn/snsp/2363.html发布于 2025-12-20 14:03:53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新华日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