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梗患者死亡背后的医疗悲剧,过度医疗的警示与反思
极目锐评指出,一起脑梗患者在检查过程中因造影剂外溢导致死亡的事件,揭示了过度医疗的负面影响,这起悲剧警示我们,医疗过程中需要合理把握检查和治疗手段,避免不必要的过度医疗操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山东冠县何女士向大河报《看见》记者反映,今年夏天,其父亲何奎(化名)在冠县人民医院治疗脑梗期间,因发生造影剂外溢导致死亡。何女士表示,父亲入院时病症较轻,除走路不稳外,其他均正常。治疗期间,医生建议其做DSA脑部造影,检查诱发原因,但检查过程中发生意外,何女士的父亲陷入昏迷,历经一个多月的抢救仍未能挽回生命。(据1月6日大河报报道)
司法鉴定结果显示,何奎系因造影剂外溢致中枢性呼吸衰竭继发肺部感染,最终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并认定,医院在不需要进行DSA评价的情况下选择进行手术,欠慎重;患者在手术中出现并发症,医院错误判断、仍继续造影,造成患者二次严重损害。
说白了,就是在没有必要做造影的情况下,医院坚持做造影,在出现并发症的时候处置又不当,造成家属不愿意接受的后果。这不就是人们常说的过度医疗吗?
鉴定结果同时显示,何奎急性脑梗发病已有4-5天,已超过静脉溶栓及急性脑梗死介入治疗窗口期,且核磁共振检查已明确诊断,其脑内多发缺血梗死及右侧大脑前动脉重度狭窄或闭塞。换言之,何奎的病情经过诸多检查已经一目了然。在家属看来,如果何奎没有做造影手术,就不会出现意外。
过度医疗的危害重重,既有可能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浪费医疗资源,同样有可能给患者造成更多痛苦、增加额外的健康风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还有可能让医保资金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如有违反,应该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显然,相关医院的医生违规了。鉴定中心综合分析认为,患者死亡后果的发生与医院医疗过错行为、患者自身体质因素、造影剂脑病特殊性等均密切相关,医疗过错与患者自身等因素作用基本相当,难分主次,建议过错参与度为45%-55%。
现在,家属认为医院承担的责任过低。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如果没有医院的过度医疗,何奎可能就不会遭遇这么大的痛苦,甚至因此殒命。对此,相关医院和医生,是不是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医院以监控视频损坏、监护监测仪器数据已被覆盖为由,未提供完整电子数据。目前,家属已就病历封存等向冠县卫生健康局进行投诉,冠县卫生健康局已受理。那么,医院是否存在故意销毁相关资料的问题?这无疑也是一个重点。
对此,当地医疗主管部门应该及时公布该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结果。同时,家属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走司法流程来维权。这起案件再次警示过度医疗的危害。医疗机构或医生切莫为一己之利,毁了名声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snsp.net.cn/snsp/4323.html发布于 2026-01-06 14: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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