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天赐材料商业秘密案一审宣判,前员工泄露机密,浙江研一被罚2000万

访客 2026-01-14 14:55:42 73512
近日,一起涉及浙江天赐材料公司商业秘密的案件一审落槌,据悉,该公司前员工涉嫌泄露机密信息,以320万的价格出售重要资料,该公司因此遭受重大损失,浙江研一被判处罚金高达2000万,这起案件提醒企业加强保密管理,保护自身核心利益不受侵犯。

天赐材料商业秘密案一审宣判,前员工泄露机密,浙江研一被罚2000万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电解液一哥”的商业秘密侵权系列案件又有新进展。

1月13日晚间,天赐材料(002709.SZ)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收到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被告单位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研一公司”)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被告人岳敏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被告人张春晖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三名被告共被处罚2250万元。

根据法院一审判决书载明,“本案审理中,被告单位浙江研一公司主动预缴8000万元,用于赔偿九江天赐公司经济损失”。对此,天赐材料表示,若本次判决生效条件达成,公司收到的赔偿金将体现为“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公司当期损益。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的赔偿金数额尚存在不确定性。

关于该一审判决对于天赐材料打其他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有何影响,时代财经致电天赐材料,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问题要发邮件问法务,随后时代财经发送采访提纲至天赐材料,截至发稿暂未获得回复。“如果胜诉了,有赔偿的话,能对业绩好一点。”上述工作人员表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天赐材料表示。

据了解,九江天赐成立于2007年10月30日,拥有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和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判决书显示,为了获取九江天赐的商业秘密,时任被告单位浙江研一公司董事长的被告人岳敏承诺给予九江天赐前员工李胜高额顾问费及高管职位,诱使李胜伙同郑飞龙等人将其掌握的九江天赐商业秘密披露给浙江研一公司。浙江研一公司支付给李胜、郑飞龙共计近320万元。

据时代财经了解,上述提及的李胜、郑飞龙还涉及天赐材料与另一家A股上市公司永太科技(002326.SZ)的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

去年7月3日,九江天赐对永太科技等12名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指控其盗用九江天赐六氟磷酸锂专有生产技术及相关商业秘密,索赔8.87亿元。随后永太科技方面则否认侵权并进行反诉。

彼时,天赐材料方面指出,李胜从九江天赐离职后,与郑飞龙、永太科技和何人宝达成合作,将九江天赐的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资料运用在永太科技控股子公司永太高新的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中。

永太科技则在公告中表示,公司目前仅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产品,尚未生产销售该案件所涉的液态六氟磷酸锂产品。不过在2023年11月的相关公告中,永太科技提到,永太高新“年产33000吨液态六氟磷酸锂项目(一期:9900吨/年六氟磷酸锂固体)”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已经专家评审通过;该项目具备了投料试生产条件,已于2023年11月2日开始试生产。

最终,李胜及郑飞龙在去年9月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而被判刑,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450万元、150万元。然而截至去年9月30日,九江天赐与永太科技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关于诉讼案件进展,1月14日,时代财经以个人投资者身份致电永太科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未开庭,也无法预计开庭时间,在等法院通知。

对永太科技而言,8.87亿元的被索赔金额是其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的27倍之多;而对天赐材料而言,8.87亿元相当于其预计的2025年的归母净利润的5~8成。

自2025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储能爆单以及新能源汽车需求持续增长,六氟磷酸锂价格随之增长。据隆众资讯统计数据,2025年12月六氟磷酸锂均价为170950元/吨,环比上涨27.01%,同比上涨183.84%。

在此背景下,伴随天赐材料核心原材料产能爬坡与生产环节成本管控,其整体盈利能力提升,预计实现2025年归母净利润11亿元~16亿元,同比增长127.31%~2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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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snsp.net.cn/snsp/5270.html发布于 2026-01-14 14: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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