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报复行为连伤两人,刺死见义勇为者及大嫂,再审法院未当庭宣判
一男子曾因强奸大嫂被判入狱,出狱后报复社会并刺死一位见义勇为者,经过多次审判,该男子最终被判处死缓,该案再次进行审理,但法院并未当庭宣判,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犯罪者的残忍行为和社会对于犯罪者的态度都引起了人们的深思,这起案件也再次提醒人们,社会需要更加关注和重视对于犯罪者的教育和改造,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极目新闻记者 唐佳燕
2026年1月21日上午,田某明故意杀人案再审在云南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21日中午12时,极目新闻记者从被害人代理律师处得知,法院未当庭宣判。
1996年,云南玉溪男子田某明强奸其大嫂赵某某后,持刀欲杀害赵某某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2年,田某明减刑出狱后欲报复嫂子赵某某,到赵某某家中将其砍伤,同村的村民刘铭富因见义勇为也被其杀害。此后田某明开始了长达20年的逃亡,2022年,其在长沙的出租屋内被抓获。2022年11月15日,玉溪中院一审判决田某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田某明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此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10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原审被告人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程序。裁判生效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本案启动再审。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snsp.net.cn/snsp/6091.html发布于 2026-01-21 14:12:33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新华日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