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枪手替考敛财千万,百名考生作弊入职各部门曝光
近日,一起涉及公考作弊的案件被曝光,一名替考者替考多达89次,非法敛财千万,导致百余名考生通过作弊手段成功入职党委、政府、公安等关键部门以及农村基层组织,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严重损害了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相关部门正在深入调查此事,并将依法严惩涉事人员。
来源:杭州日报
一团伙长期组织“枪手”跨十余省市替考,涉案金额逾千万元,案件经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法院审理后,百余名作弊考生入职后被全部开除,全链条犯罪人员均受到法律严惩。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披露了详情。
公考“枪手”替考89次敛财千万,图为公务员考试示意图
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张某洁、陆某强、李某共谋组织考试作弊,以自身及被告人王某、杨某伶等数十名高学历人员为“枪手”组建替考“团队”。
该替考“团队”通过被告人张某等人介绍,或在互联网投放广告、设置关键词等推广引流,或通过QQ群、微信群等招揽参加国家考试的被告人冯某伟、王某等数十名考生,提供线上报名指导、制作虚假证件、线下替考等“一条龙”替考服务。
张某洁等人根据考生性别、面容特征和报考考试种类,从“团队”中选择面容相似、专业对口的“枪手”替考,再安排技术人员通过计算机合成兼具考生和“枪手”面部特征的照片,用于线上报考和提供给被告人黄某水制作虚假身份证件。
由“枪手”持假准考证和身份证混入全国十余省市的考场,利用考试组织部门身份验核漏洞,代替考生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89次。
张某洁等人累计收取替考费用逾千万元。百余名考生通过作弊手段入职党委、政府、公安、农村基层组织等部门。
案发后,人民法院通报以作弊手段获取公职的王某等人所在单位,要求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均被开除公职。
鹤山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主犯张某洁、陆某强、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至七十万元不等;以组织考试作弊罪、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对其他被告人进行判处。
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snsp.net.cn/snsp/844.html发布于 2025-12-07 1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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