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房费纠纷,住户拖欠4000多元后终于搬离酒店
近日,一家人在重庆某酒店居住了四个月,拖欠了房费四千多元,尽管老板表示倒贴也不愿搬离,但最终该家人还是搬走了,此事引起了广泛关注,酒店方面正在处理此事,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近日,一家人拖欠重庆一酒店4153元房费,老板称愿倒贴500元搬家费,这家人还不肯走的事件引发关注。12月7日,酒店老板在平台发声讲述了此事。
酒店老板在平台发声
7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该酒店老板鞠女士,她告诉记者,此事在网上传播后,这家人已开始搬离,她也按承诺倒贴了这家人500元。
鞠女士介绍,欠租的这一家人住的是LOFT房型,今年7月底入住,从10月起多次拖欠房费,目前累计欠费4153元。他们进行过多次催缴,但吴先生一家三辈仍拒绝搬离,并在没水没电情况下继续居住。
“让我很生气的是,我跟他们说,你们有困难,应该去找有关部门,如果符合标准,可以去申请公租房,去申请低保。他们竟然说:‘扯哟,我怎么能去住公租房啊?’”鞠女士说,双方因房费的问题都报过警,因此事对酒店生意已造成影响,她愿意将这家人的所有欠费都免了,且还愿意倒贴500元钱。
鞠女士说,此事经媒体报道,这家人也开始搬走了。“采访后他们就开始收拾东西了,昨天播了后就搬东西了,人也走了,昨天晚上也没住在这里了。”
酒店老板称她愿意倒贴500元让他们搬离
对于她此前表示愿意倒贴500元的说法,鞠女士表示,她按承诺倒贴了这家人500元。“人都有困难,确实有困难,有困难又是个老赖。”
此前,据重庆电视台《天天630》栏目报道,拖欠房费的吴先生表示,他们在该酒店居住是因为离法院较近,近几个月他在处理一个案子,因官司涉及到的赔偿一直未下来,所以没钱交房租。对于拖欠酒店的房费,吴先生则称这属于经济纠纷,酒店可去法院起诉。
潇湘晨报记者武华康
此前报道
男子携家人住酒店4个月拖欠近5000元,老板倒贴搬家费他也不肯搬走
近日,重庆一男子携家人入住酒店4个多月,欠下近5000元房费,既不交钱也不搬走。酒店提出不要此前的欠款,倒贴500元搬家费用请他搬走,他也拒绝。
重庆电视台天天630报道截图
12月7日,重庆蔚蓝拾光酒店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住客吴先生于7月底入住该酒店,一起入住的还有其八旬的母亲和10岁的孩子。房间是每天140元,前两月,吴先生每天按时支付房费,到后期开始出现拖欠,或者偶尔支付部分费用,再往后则完全不支付房费,他们催问也没结果。
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吴先生已经欠了近5000元的房费,他们希望对方能搬离酒店,但多次沟通对方都拒绝搬走。甚至老板提出,所有的欠款都不要了,在外面通过中介帮他联系了非常便宜的出租房,酒店还出500元搬家费用,请吴先生离开酒店,即便如此,对方也不为所动。
据重庆电视台天天630报道,吴先生表示他并不是不给钱,而是有案件需要前往法院处理,有十几万元欠款未能收回,“手上的钱没有到位”。他还说,自己之所以选择这家酒店,是因为距离法院较近,“我和她(酒店老板)是经济纠纷,最好的途径是法院,我要求她去法院起诉。”
酒店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老板人很好,此前还曾给吴先生的孩子送牛奶,但如今他们非常无奈,目前老板已提起诉讼。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朱雪律师表示,吴先生入住酒店,即与酒店形成合同关系,按时支付住宿费用是其义务,他拖欠费用已经构成根本违约,酒店有权要求其搬离房屋。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酒店方作为房屋合法占有人,有权要求其返还房屋,也就是搬离酒店。如男子仍坚持不搬离,可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snsp.net.cn/snsp/963.html发布于 2025-12-08 14: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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